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凝结核粒子计数器采购的比选更正公告
各参选企业:
我中心2025年5月14日发布了《关于凝结核粒子计数器采购的比选公告》,现需更正以下内容并重新开展比选活动:
一、将公告中“三、技术要求”中的“ *(二)测量粒径范围:4-10000纳米(提供仪器设备说明书佐证)”,修改为“▲ (二)测量粒径范围:4-10000纳米(提供仪器设备说明书或产品技术白皮书佐证)”。
二、将公告中“三、技术要求”中的“▲(十二)计数效率:不小于95% (提供计量检测机构测试报告佐证)”,修改为“▲(十二)计数效率:不小于95% (提供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定/校准证书佐证)”。
三、将公告中“三、技术要求”中的“▲(十三)重复性:不大于1.0% (提供计量检测机构测试报告佐证)”,修改为“▲(十三)重复性:不大于1.0% (提供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定/校准证书佐证)”。
四、将公告中“三、技术要求”中的“ *(十六)多功能性:可设定饱和腔与冷凝器的温度,提供针对不同粒径技术效率应用(提供仪器设备说明书佐证)”,修改为“▲(十六)多功能性:可设定饱和腔与冷凝器的温度,提供针对不同粒径技术效率应用(提供仪器设备说明书或产品技术白皮书佐证)”。
五、将公告中“评选标准”中第2项技术要求修改如下表: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2 | 技术要求 | 60 | 完全符合比选文件技术要求没有负偏离的得满分60分。除*号实质性要求外,“▲”号参数为重要技术指标,每有一条负偏离的扣6分(共8条),非“▲”参数为普通技术参数,每有一条负偏离的扣1分(共12条)。 | 技术参数响应以响应文件中技术要求应答表为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六、资料报送时间相应调整为于2025年7月3日上午9:00-10:00。
比选公告涉及之处作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请知悉。
资料报送电话:(028)85587232
项目咨询电话:(028)87046206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