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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消防系统维护保养项目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1/27

浏览次数:

860


各参选企业:

因工作需要,拟采购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服务,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积极参加评选,比选要求如下:

一、参选公司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选时提供需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双方签字或签章

4投标人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查询截图和四川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平台查询截图

(二)投标人须提供如下承诺函原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上述资质材料均需加盖企业鲜章并胶装成册;如有涉及签字盖章,需提供完整签字盖章页;供应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视为资格不能满足本项目要求)

二、项目预算

预算70000元,最高限价70000

采购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预算单价(元)

预算总价(元)

是否进口

1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服务

1

70000

70000

*三、技术要求

维保范围: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各种回路、报警联动设备、手动控制盘、多线控制盘、广播控制盘、电话控制盘等)、消防供水系统(喷淋泵、消火栓泵、屋顶消防水箱、楼下消防水池)、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淋系统(探头)、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消防电话系统、消防电梯、防火分隔设施、灭火器、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等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的维护保养。

维保服务要求

1.保障采购人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含卫生监测中心园区5号楼),按照消防主管部门要求做好相应工作记录;

2.接受采购人的统一管理,需随时配合采购人迎接各级各类相关检查,保障采购人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维护工作随时检查、抽查合格;

3.每月须进行消防系统检测并出具书面检测记录;每年不少于一次消防全面检测,检测后并提供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原件。

4.零星维修(200元以内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费用,超出200元的维修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5.突发事件须在接到用户通知后2小时到达现场进行处置,8小时内修复完成;

6.出现漏检或维保记录不完整等情况,第一次予以提醒,第二次开始每项漏检或维保记录不完整扣200元。

*四、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

本项目一招三年(202511日—20271231日)。在维保服务期限内,维保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成交供应商在维保服务期限内,认真履行合同义务,未出现重大失误或纠纷,每年经中心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考核不合格,将不续签合同,终止维保服务。若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供应商特殊资质被主管部门取消,合同自动废除。

(二)服务地点:

四川省疾控中心(成都市武侯区中学路6)和双流区国际生物城岐黄一路1669号卫生监测中心园区5号楼

(三)付款方式:

服务期间每服务一年支付一次维保费用,采购人接到中选供应商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中选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每年12月考核合格后进行支付)。中选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四)其他要求

服务期间内,成交供应商的维保服务工作如出现消防及有关部门验收检查不达标以及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切责任自负;如有罚款,采购人有权从合同金额中扣除相应款项,且采购人不承担因供应商问题导致的任何经济、刑事责任;如出现责任事故或意外,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针对本项内容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注:*号项为实质性要求,须在响应文件作出完全响应,未完全响应、不满足的视为参选无效。

五、现场查看说明:

参选企业如有需求请提前电话预约并于20241239:30-10:30到四川省疾控中心(成都市武侯区中学路6号)统一查看现场(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85587562)。

、评选标准:

综合评分法(附后)

、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参选公司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及报价(资质材料一份,响应材料一式三份,一正两副;需加盖鲜章,胶装并密封),于20241212上午9:00-10:00交至省疾控行政楼510老师处,过时将不再接受资料报送。


资料报送电话:(028)85587232

项目咨询电话:(028)87046206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1127

 

评选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10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最后比选报价)×10

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

实施方案

50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维保方案进行综合比较评分,方案应详细并针对需求及本项目特点,包括但不限于:①维保方案;②安全管理;③质量管理,完全涉及以上方面并且方案清晰完整的得3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10分;每有一项内容只有简单描述无实质性内容或存在与本项目特点不符或存在缺陷的扣5分;扣完为止。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进行综合比较评分,应急预案应详细并针对需求及本项目特点,应至少包含:①应急响应时间②应急联络人③应急保障装备④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完全涉及以上方面并且方案清晰,完整的得2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5分;每有一项内容只有简单描述无实质性内容或存在与本项目特点不符或存在缺陷的扣2分;扣完为止。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内容存在错误或不足是指: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内容与项目无关、内容表述错误、内容前后表述矛盾、内容凭空编造、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内容与项目不匹配、项目信息错误(包括时间、地点、名称等)、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等情形。

3

人员配备

10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一级得3分;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得3分。

3.派驻技术人员配备齐全,经技术服务培训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每1人得1分,最多得4分。

需提供项目人员名单,人员须注册在本单位,并提供项目人员与参选供应商的劳动关系证明。涉及的资格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

履约能力

30

1.根据供应商提供202011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得3分,最多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有一项得5分,共计15分。(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联系电话

028-85580303

周一至周五 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