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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处

发布时间:

2008/07/15

浏览次数:

16518

人力资源处  (简称:人事处)
工作职责

(一)组织制订中心人才发展规划、干部调整选拔方案、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中心管理干部的任免、挂职、个人事项报告、社会组织兼职、培训等工作;

(三)负责中心机构编制、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

(四)负责人员招聘、人才引进和人员调配工作;

(五)负责中心职工考核、奖惩、请(休)假、出国(境)管理工作;

(六)负责中心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一般行政职务晋升、工人技术等级晋升工作;

(七)负责中心职工薪酬、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核算、审批工作;

(八)负责中心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九)负责中心职工在职学历学位教育、进修学习、新进人员培训与带教管理工作;

(十)负责专家推荐、政府部门的评先推优工作;

(十一)负责中心编外人员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挂靠中心的学会、协会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负责人:卢卉  联系电话:028 85589265

联系电话

028-85580303

周一至周五 9:00-17:00